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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提案质量是政协工作永恒的主题

发布时间:2012-03-06 14:59:15


社市委专职副主委  黄萍萍
    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中,有这样的阐述:“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载体,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这三个“重要”充分说明提案工作在政协工作中的重要性,进而表达了撰写提案是政协委员政治生命的精彩演绎。因此,委员履职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如何写出高质量的提案。我个人体会,质量是提案的生命线,提案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立意、分析和建议,高质量的提案关键主要在立意和建议。
    首先,立意是提案的灵魂。巴金有一句话:“不是我有才能,而是我有感情。”政协委员要有爱国、爱民的感情,才会有为国、为民鼓与呼的愿望和责任。立意除了有社会责任心外,主要是根据自己的接触范围、专业基础和兴趣偏好等来发现问题,并有一些基本原则可循:一是社会上存在,但尚未发现的前瞻性问题;二是已经发现了问题,但还没有提上日程;三是已经提上日程的问题,但还没有好的解决办法;四是对某些问题已有对策,但还不完善或还没有付诸行动;五是对问题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工作还不到位的;六是只有专业人士才能发现、提出解决方案的某些问题。不过,在现有的党委和政府中聚集了很多精英,有专门的研究班子,具有很高的智慧,所以我们真要按照“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的要求识得庐山真面目,就一定要跳出圈子,立意更高,下一番功夫。
    其次,建议是提案的最终目的,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必须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首先是沉到老百姓中间去,把真实的、客观的事实反映出来,掌握第一手资料;其次是借他山之石,调研有关文献,了解他人的调研成果,掌握第二手资料;最后还要调研政府部门信息,掌握第三手资料。通过三方面的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揭开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规律,提出实际的、合理的、可行的解决办法。决不能偏听偏信,浅尝则止,那样很容易出现“盲人摸象”似的片面建议或“马后炮”或为部门利益说话。最好懂一些专业的调研方法,懂一些科学分析的技术手段,可以使调研做得更有质量,建议更具说服力。
    有任务必须有检查,有试卷必须有评分。要提高提案质量不能只有要求,还要有评价体系,我们要有两个敢于面对,一是要敢于面对我们自己的提案质量,二是要敢于面对提案实际办理结果。为此,我提两点建议:
    1、建议政协专门委员会开展提案分析督办工作
    每年我们共有七、八百件提案,都由提案委员会分类、筛选,立案,要对提案的质量、提案内容趋势、建议的方向和提案不足点给予关注、分析和建议,仅靠提案委的工作人员无论从时间上还是精力上都是不可能完成的。因此建议,将所有提案按专业分配到各专委会去分析督办,由专委会组织委员对提案内容、质量、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归纳,提出总体评价和值得研究的问题;提出由主席、副主席督办案、秘书长督办案和专委会重点督办案以及优秀提案的评选建议;能对同类型提案进行合并督办,加强与办案政府部门的联系,提高办案效率,增强督办力度。
    另一方面,对专委会来说,可从分析提案中获得委员提案的大量信息,拓宽专委会工作思路。丰富专委会活动内容,是专委会履职的重要平台和确定工作计划的一个重要参数。对委员来说,参与提案分析,看看别人的提案,通过分析、对比、自己讲评,在过程中得到启发,领悟,提高自身的提案写作水平,也将从整体上提高政协提案质量。
    2、建议完善提案办理的科学评价体系
    目前,由于对提案办理结果评价尚不够完善、不够科学,没有规范的评价标准,使委员回复办理意见时有一定难度,难免有失客观和公正,造成提案者心态的失衡,不利于提案工作的健康发展。建议在现有的评价方法中增加分类评价办法,如把提案分成解决宏观问题建议类和解决具体问题建议类两类。解决宏观问题建议类的办理结果评价可分为:已作为决策参考、制定了有关文件、制定了有关措施、引起了部门领导的重视、需进一步调研五种。解决具体问题建议类的办理结果评价可分为:已经解决、已制定了文件或解决办法、年内解决、需长期工作解决、难以解决五种。我们将现有的评价方法加上上述分类评价法,综合权重评分,使提案办理评价更趋合理、客观。如此,可增强委员责任心,反省自身提案质量,也可增强委员的成就感和荣誉感,提高委员写提案的积极性,促进提案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