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委就全国人大议案答复郭粤梅主委
发布时间:2011-09-08 10:16:27
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武汉市委主委郭粤梅在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议案以及与其他代表一起联名提出的议案:《关于将武汉建设成为国家中心城市,成为真正的促进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的建议》、《关于加强预算资金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的建议》、《关于通过司法解释解决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 53条可操作性问题的建议》,已分别得到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等中央部门的答复办理。
国家发改委在议案《关于将武汉建设成为国家中心城市,成为真正的促进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的建议》中答复:设立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意义重大,国家已启动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的审核报批工作,下一步将抓紧完成;充分考虑武汉市发展实际,结合有关专项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和中央投资规模等情况,继续对武汉市发展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议案《关于加强预算资金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的建议》中答复: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提出意见,在预算法修改中作出相应规定,其中对于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预算法修正案已做了相关规定,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管理,并删除了有关预算外资金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经商民政部,在议案《关于通过司法解释解决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 53条可操作性问题的建议》中答复:非常赞同细化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具体情形、明确指定监护人等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审理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拟对此问题进行细化。此外,对于由父母担任监护人但遭到虐待的儿童,由民政部门作为其法定代理人等建议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尚需法律作出明确规定,或由国务院进行明确授权。(调研室 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