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市委参加专题协商暨重点提案督办会议
发布时间:2014-09-09 11:04:23

8月29日,市政协召开常委专题协商暨重点提案督办会议,重点围绕十二届三次会议20140141号重点提案“社区管理转型升级”开展专题协商暨督办。会上,市民政局通报了我市社区管理转型升级的工作情况,4家提案会办单位书面通报了提案办理情况。

社市委副主委潘涛代表社会法制委员会发言,他认为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改进社区治理方式 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意见》(武发〔2014〕4号,以下简称4号文件),明确规定“三取消、两精简、三规范、一禁制”,取得了阶段性效果,成效明显。目前改革处于攻坚阶段,社会转型还未到位,要想标本兼治,简单地采取“行政全能主义”和“社区自治主义”都是不可取的,而应该从微观和宏观、机制和体制、近期和长远等方面综合考虑,不但要考虑“长远之策”,更要有“权宜之计”。他建议: 一是明确社区职责,实行行政事务进社区“准入制”;二是大力培养专业性、公益性社区社会组织,打造高水平志愿者服务队伍;三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提升服务能力的考核制度。至于长久之计,应当是国家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当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真正起决定性作用,当基本成为小政府、大社会的时候,社区管理才会真正转型为社区治理,社区减轻负担,提高水平才能真正实现。
社市委秘书长孟棣代表九三学社界别发言。他表示,4号文件对社区居委会实现自治功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社区整体面貌明显的改善,但目前社区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社区仍然承担着部分职责外工作,一些部门和单位仍在要求社区出具超出认定范围的证明;形式主义仍然存在,信息系统未有效整合;工作经费不透明,待遇增长缓慢;项目管理机制还未最终形成。他建议:一是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社区居委会协助工作事项;二是对相关单位做好4号文件精神的宣传告知;三是强化监管职能,落实社区减负;四是规范检查方式,杜绝形式主义;五是转变政府职能,减政放权;六是投入社区的资金应透明化、公开化。
市政协主席吴超对相关职能部门在办理20140141号重点提案过程中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下一步推动全市社区管理转型升级提出具体要求。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立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协副主席李传德主持会议,市政协副主席石大鸿、黄卫国、吴一民,秘书长潘汉生参加会议。(调研室)
社市委秘书长孟棣代表九三学社界别发言。他表示,4号文件对社区居委会实现自治功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社区整体面貌明显的改善,但目前社区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社区仍然承担着部分职责外工作,一些部门和单位仍在要求社区出具超出认定范围的证明;形式主义仍然存在,信息系统未有效整合;工作经费不透明,待遇增长缓慢;项目管理机制还未最终形成。他建议:一是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社区居委会协助工作事项;二是对相关单位做好4号文件精神的宣传告知;三是强化监管职能,落实社区减负;四是规范检查方式,杜绝形式主义;五是转变政府职能,减政放权;六是投入社区的资金应透明化、公开化。
市政协主席吴超对相关职能部门在办理20140141号重点提案过程中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下一步推动全市社区管理转型升级提出具体要求。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立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协副主席李传德主持会议,市政协副主席石大鸿、黄卫国、吴一民,秘书长潘汉生参加会议。(调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