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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支社两名社员被聘请为特约监察员

发布时间:2018-03-19 16:16:16


    3月16日下午,新洲区检察院召开特约监察员推进会,新洲区支社主委叶菊和社员李征被聘为新洲区第一届特约监察员,任期三年。
    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具体体现,是加强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措施,也是我国监督制度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推进会上,新洲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余汉泉向特约监察员颁发了聘书,介绍了特约监察员的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叶菊表示将切实依法履行特约监察员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新洲区支社)